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财经大学委托,就文华校区改扩建工程一期综合楼工程勘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ZJ-2016041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内容:文华校区改扩建工程勘察服务
数量:2.0
单位:批
预算金额(万元):47.0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主体
(2)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在投标响应人单位,要求为注册岩土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5日,14:00。
七.投标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6年8月5日,14:00。
九.开标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401358327200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1)潜在供应商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但在该时间后获取的,应于自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5741(4)采购人:浙江财经大学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0571-86735872(5)质疑接收人:兰丽霞联系电话:0571-86587316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冬
联系电话:057186587316
传真:057186587317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