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亚运会足球训练场馆改造(项目名称)经浙发改项字[2021]82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总改造面积41875平方米,其中,主田径场18950平方米、 训练配套功能用房1124平方米、五人制副足球训练场2200平方米、体育馆3451平方米、室外工程16150平方米,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校区内,计划于2022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财经大学,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80%、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浙江财经大学亚运会足球训练场馆改造,包括本项目安保范围线内的各类体育功能空间、场地、室外、景观、交通、安保及各类设施设备的施工图设计(含运行设计以及BIM设计等)、施工(含拆除改造)、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前期报建、验收、移交、备案、赛前赛时保障、赛后改造和工程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控制,合同、信息等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管理工作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具体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工作: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涉及本项目的各项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基坑及围护、消防、幕墙、装饰装修、智能化(含体育比赛专用设施系统,主要有场馆扩声、场地照明及控制、标准时钟、升旗、比赛设备集成管理、场馆内通道等)、五人制副足球训练场、绿色建筑(含海绵城市、环境保护等)、道路及景观、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给排水、暖通、电气、供配电(含设备及用房)、通信、导向标识系统、泛光照明(含景观照明等)、室外综合管线(含雨污水、给水、电力、弱电等)、钢结构、足球训练场地、体育工艺系统(含地板等)、临时建筑(设施)及围护(含围墙、出入口等)、安全保卫设施(含监控、摄像、赛时售检票、安检等)、足球场馆建筑声学设计(包含建筑扩声设计)、能评设计、运行设计、BIM设计、动力楼弹塑性分析、配电房设计、外部电源等设计】;所有设计内容须经发包方、亚组委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最终出具有效的施工图、技术经济指标分析;期间相关的设计技术交底、现场配合服务、变更联系单办理、各项验收及资料办理等服务。设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文本等。
2.采购:包括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暖通设备、供配电设备、给水、消防设备、安防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照明、特种设备、标准时钟系统、信息显示及控制系统等各类体育比赛设备等。
3.施工:赛前阶段:包含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设计范围内未完全包含但是根据现场情况需要进行看台拆除、绿化迁移、五人制副足球训练场、配电房搬迁及建设、临时设施、场地平整、土石方、成品保护、垃圾外运及调试运营期间的各项工作等内容。包含工程竣工验收、专项验收(含环保、规划、消防、防雷、卫生、交通、人防、绿化、通水、通电、通气、通邮等职能部门的所有专项验收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程移交,配合审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质保期的保修服务等及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赛时及赛后阶段:2022年亚运会测试赛、正式比赛阶段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对突发问题提供相关配合服务(含赛事期间配备专业的原厂维保人员及团队24小时驻点值守进行赛事保障服务,留有充足的备品备件等), 亚运会比赛结束后对赛时阶段临时设施的拆除,赛后室外工程恢复、单体内土建安装工程进行改造、成品保护等。
4.其他内容: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含各行政职能部门的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安监办理等);体育场馆专项系统(含比赛照明、比赛扩声等)、钢结构、场馆空气质量等须通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和相关部门的验收;直至项目通过亚组委验收,达到亚运会足球比赛的使用要求。
本次招标☑估算造价(□概算投资) 2944.82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②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单位拟派;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工作职责;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⑤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6. /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需为牵头单位人员) 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的需提供);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投标人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1)、(2)、(3)”条业绩要求之一的即可:
(1) 、自 2016 年 7 月 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该业绩须为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2) 、自 2016 年 7 月 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须为单个工程造价金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自 2016 年 7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工程造价金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须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和设计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描述;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为: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三)其他: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 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18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9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省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省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7月20日16 :30。招标人将于2021年7月27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 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 光盘、样品等材料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 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 光盘、样品等材料 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招标人:浙江财经大学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15990282501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558号西溪诚园诚公馆1号楼9层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71-88808367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