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13点击数:来源:
1 、涉及建设工程的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工程施工图会审纪要;技术文件的签发;请示、报告等;对外工程业务部门的一般公函。
2 、工程建设联系单的签发认可。
3 、校园建设处印章由处办公室负责保管。
二、使用规定
1 、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工程施工图会审纪要、技术文件由起草经办人员、与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处长同意签发后盖章。
2、工程联系单按有关顺序签署后,报分管处长同意签发后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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